据媒体报道,2015年9月9日上午9点50分左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法院内公开宣判一起案件时,一方当事人突然拔出携带的尖刀刺伤四名合议庭成员,其中两名法官伤势严重。
这已不是第一次爆出法官被当事人恶意伤害的事件。究其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当事人对牵涉自身利益的裁判结果极度不满,将法官作为宣泄情绪的对象,从而导致流血事件。然而,仅仅是不满裁判结果,就足以让一个当事人冒着触犯法律甚至以生命为代价铤而走险吗?笔者认为,除了施暴者自身的因素外,此类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还是司法公信力偏低。正是由于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不信任,导致极少数不法分子敢于以身试法,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当日从各大网站该新闻的评论中可以看到,相当一部分网民对该事件有着比较极端的看法,认为“背后必有冤假错案”、“法官该死,当事人英雄、伟大”、“审判不公平的结果”等等,主要表达的是对案件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的不满。
造成司法公信力偏低的因素很多,但法院始终是这一责任的主要承担者,而法官履职保障特别是职业尊严保障不足则成为法院在这一问题上的“硬伤”。笔者联想到前几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庭长不堪言语刺激殴打案件当事人”一事,法官受到当事人威胁其家人的刺激而做出了冲动行为。一时间,舆论哗然,对该法官批判的言论层出不穷。但换位思考,法官始终是有血有肉有家庭有亲人的普通人,不是只会埋头办案的机器人。如果以法官家人的安全作为要挟,就挑战了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容忍底线,发生过激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件事也从另一方面带给我们思考,为什么该法官受到当事人多次侮辱、谩骂甚至威胁却毫无办法?是什么迫使该法官通过“以暴制暴”的方式应对由于正常履职而遭受的威胁?法官的职业尊严何在?法院对法官职业尊严的保障何在?
在司法改革大潮来临之即,仍有一批法官放弃体面稳定的公务员工作,毅然辞职。不可否认,待遇是法官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他们绝不仅仅只是为了多赚那“三五斗米”,职业尊严的损伤才是压垮法官职业坚守的“最后一根稻草”。起初,绝大多数法科毕业生都是怀揣“法官梦”,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进入法院队伍。对法科毕业生来说,法官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职业尊严感。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们拿着多年不变的固定薪水办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案件,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和精神压力,曾经引以为傲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被慢慢磨蚀。更有甚者,部分当事人肆意侮辱、诽谤、威胁、陷害法官,而法院关于法官职业尊严保障的措施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法官的职业尊严受到侵害时没有有效的救济途径,只能独自承受。这也更加助长了上述当事人的嚣张气焰,使法官职业尊严的损害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笔者希望不久的将来,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充分保障法官的职业尊严,让法官真正受到尊重,为法官的职业梦想“保驾护航”。相信,这是法官们的期望,也是我们法律人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