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拟推荐王晓莺同志为鄂尔多斯市第三届政协委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12月11日起到12月18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地址:东胜区乌审东街林荫街道办事处五楼联系电话:0477-8537136
中共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