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王凯宁、史云鹏律师收到一面当事人家属送来的写有“正义之剑护公平、刑辩精英解危情”的锦旗。委托人Z某某因贩卖安钠咖涉嫌贩卖毒品罪,由某旗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检察院认为毒品犯罪应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提起抗诉。

王凯宁、史云鹏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阅卷,深入研究法律规定,广泛查阅当地相似案例。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从犯罪情节、社会效果、适用缓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等角度确立辩护思路。团队成员群策群力,共同分析案件,为案件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二审过程中,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作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律所团队的智慧与协作精神。
此次锦旗是当事人对律师专业水平和负责态度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品牌的肯定。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律师团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不懈的努力,成功找到了辩护的突破点。未来,律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肩负起律师的使命,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律师简介

王凯宁律师,于201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级律师,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四届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秘书长,自治区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鄂尔多斯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王凯宁律师被评为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2019至2021年度市级优秀律师,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曾获首届鄂尔多斯律师杯,赫扬杯“法治的力量”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王凯宁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刑民交叉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企业风险防控与公司法律顾问。曾担任银行、学校及煤炭企业法律顾问,为相关主体在运营过程中持续保驾护航。

史云鹏,男,汉族,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成员,担任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业务范围:民间借贷、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等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等土地纠纷;担任企业、政府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