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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所观点 | 家里娃上网,这些安全关得守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 点击数:

 

随着数字化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网络和经济社会的深入融汇,网络已经变成青少年认识社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娱乐、沟通互动的主要媒介。未成年人安全问题面临的挑战是什么。因为未成年身心发展还不完善,自身保护、是非识别、自身约束意识相对薄弱,其合法权利更易被忽略或者遭受损害。所以,建立全方位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已经变成了当前社会、政府、教育机构和家庭共同遇到的迫切问题。国家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首部专门性综合立法,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法律制度步入新阶段。

 

本文从现状研究、制度解析、实施机制和未来问题等角度进行剖析,试图研究未成年人安全的中国式治理路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现状

 

(一)不良信息的泛滥

 

网络上充斥着大量暴力、色情、博彩等不良信息,这种信息可能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或者引导他们从事违法活动。研究证实,青少年接触不良内容的比例较大,而这些内容对其身心和行为造成明显的危害。研究揭示,超过一半的未成年网民通过抖音、快手、B站等视频平台了解新闻事件和重大信息,然而,仅有47.3%的未成年网民能够自觉地区分官方发布与自媒体发布,超过一半的用户对此缺乏鉴别能力或未曾深思。这就造成良莠不齐的内容对未成年人可实现无差别输入。

 

(二)网络欺凌问题突出

 

网络欺凌的出现是所有网民都可能遇到的现象。目前的科学研究已经证实,网络暴力将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从最初的悲伤、沮丧、孤独、压力,逐步演变成抑郁、自尊降低、无力感、社交恐惧等负性情感经历,一旦任由其发展,受暴力伤害的青少年还可能会形成自杀意念,进行自杀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关注网络欺凌对孩子的危害是十分重要的。

 

(三)隐私安全难以保障

 

非法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已经形成互联网隐私权侵害中一个屡见不鲜的问题。此类行为往往不顾法律和伦理的底线,不经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明确许可,就私自获取其敏感资料,包括真实姓名、家庭地址、就读学校详情甚至地理信息资料等。在这一过程中,部分网络服务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因为没有建立健全的年龄验证体系和监护人确认程序,而严重侵害了旨在维护未成年人在网络上权利的相关法律。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在线游戏平台的社区网站利用精心设计的注册程序和活动参与环节,诱导未成年人主动公开个人资料,无形中加重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

 

(四)过度使用网络引发健康问题

 

长期沉迷于网络不但损害眼睛和健康,甚至造成社会困难、学业下降等现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视频新形式的兴起,一些平台主体责任不足、主持人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的现象多发频发,造成了青少年沉迷视频直播、参与打赏,严重危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导致社交障碍、学业退步等现象。

 

二、核心制度解析:四大支柱构建保护网络

 

(一)网络信息内容分级与过滤机制

 

《条例》明确设置青少年模式,规定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出窗口、热搜等处于商品或者服务显著位置、易引发消费者重视的重点环节展示暴力、色情等可能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利用智能化决策手段向青少年开展商业推广。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强化

 

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未成年人父母单方许可后才能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同时,还禁止通过算法推荐引导未成年人不理性购物。

 

(三)网络沉迷防治的协同治理

 

采用“国家-公司-家庭”三级防范机制,要求网络游戏、视频等服务提供者建立防沉迷系统,学校应把网络素养教学列入课程,家长则承担监督职责。因此,网络游戏公司应在每天21点至次日8时关闭未成年注册服务。

 

(四)网络素养教育的制度化

 

《条例》专门设置“网络素质促进”部分,首次通过立法方式确定教育机构、家庭、社区共同培育未成年人网络素质的权利。因此,学校要制定规范的教学计划,公共场所要具备安全上网设备。

 

三、实施机制:多元主体的责任共担

 

(一)政府主导与监管强化

 

网信、高等教育、公安机关等机构设立协同执行机构,对违法公司最高处以五百万元罚金,并列入诚信档案。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促进工作开展。

 

(二)企业合规与技术赋能

 

网站平台应设置儿童权益保护专员,及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因此,该社交平台利用AI分析儿童敏感行为信息并启动警报系统,2024年阻止不良信息超过10亿条。

 

(三)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如果不能履行监管职责,将被强制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当时某省法庭曾就放任孩子过度玩耍的家长下达了家庭令。

 

四、挑战与未来完善方向

 

(一)法律执行中的现实困境

 

如“年龄验证”出现技术问题,部分未成年人利用伪造身份绕过限制;农村地区网络素养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现象还需破解。

 

(二)技术迭代带来的新风险

 

生成式智能、元世界等创新技术可能增加信息安全性与机密性丢失可能性,需要形成动态立法机制。因此,拟议中的《条例》实施计划将AI生产的商品纳入了监督领域。

 

(三)全球治理的协同需求

 

借鉴欧洲《数字服务法》经验,未来将尝试建立在跨境信息传递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合作体系。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实施是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权利保护的重大里程碑,但其有效执行仍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形成合力。未来将采取“科技管理+法规规制+教育引导”三位一体的方式不断创新,为世界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提供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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