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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所公益|郝贵梅、王凯宁律师作为王宜林案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1日 点击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于2025年2月2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郝贵梅律师及事务所监委、合伙人王凯宁律师受鄂尔多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被告人本人同意,作为此案的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严肃,两位律师思维缜密、逻辑清晰,围绕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与控方展开激烈辩论,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郝贵梅、王凯宁律师辩护现场(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法律援助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制度设计,其价值远不止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文明进程的关键基石。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始终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视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将法律援助作为律师们践行法治使命的核心手段。坚持‌以“专业化提升与民生需求双轮驱动”为重点‌,不断加强律师在各领域的专项提升,蓄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律师团队,为鄂尔多斯市的法律援助事业注入更多专业力量,让法治的阳光洒向每一个需要温暖的角落,全心全意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律师简介

 

郝贵梅,女,汉族,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专业,BBS国际商务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二级律师,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婚姻家庭类)成员、第十届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组专家、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所获荣誉:201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自治区优秀律师”;2021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1年度律师管理先进工作者”;2023年被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撰写的论文《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律师职业素养的新要求》《试论兼顾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意义》《也谈律师遗嘱见证问题》《中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实施研究》等数十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并被评为优秀论文。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5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担任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矿产能源等案件, 熟悉并精通企业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业务。

 

 

王凯宁,女,中共党员,二级律师,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四届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鄂尔多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秘书长,自治区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鄂尔多斯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王凯宁律师被评为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2019至2021年度市级优秀律师,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曾获首届鄂尔多斯律师杯,赫扬杯“法治的力量”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王凯宁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刑民交叉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企业风险防控与公司法律顾问。曾担任银行、学校及煤炭企业法律顾问,为相关主体在运营过程中持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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