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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所业绩|事务所主任郝贵梅律师、首席合伙人王晓莺律师获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论证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点击数:

 

日前,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论证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主任郝贵梅律师、首席合伙人王晓莺律师获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论证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聘期三年。

 

 

此次获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论证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既是郝贵梅律师和王晓莺律师在自身专业领域踔厉奋发的硕果结晶,亦是市委市政府对事务所律师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的高度信任与认可。两位律师表示,她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耕于法律领域,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和执业技能,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法学知识,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支持,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个人简介

 

 

郝贵梅,女,汉族,毕业于内蒙古大学,BBS国际商务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二级律师,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婚姻家庭类)成员、第十届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组专家、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所获荣誉:201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自治区优秀律师”;2021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1年度律师管理先进工作者”;2023年被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撰写的论文《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律师职业素养的新要求》《试论兼顾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意义》《也谈律师遗嘱见证问题》《中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实施研究》等数十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并被评为优秀论文。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5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担任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矿产能源等案件, 熟悉并精通企业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业务。

 

 

王晓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 二级律师。

 

先后担任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副会长、鄂尔多斯市律协副会长、鄂尔多斯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鄂尔多斯市委法律委员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兼职副主席等职;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鄂尔多斯市第三届第四届政协常委、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律师、鄂尔多斯市十佳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鄂尔多斯市十大法治人物、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第二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最佳辩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特聘专家;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

 

擅长公司法相关业务,公司治理、股权、投融资业务,对于重大复杂争议解决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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