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主办,锡林郭勒盟司法局、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承办,自治区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内蒙古律师高质量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研讨会”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区的律师界代表130余人参加研讨会。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晓莺参加此次会议。
研讨会上共征集到论文125篇,经论文评委会评审,评选出一等奖论文5篇,二等奖论文10篇,三等奖论文15篇,最佳组织奖3个。事务所实习律师郭金龙撰写的《试论惩罚性赔偿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在此次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事务所会继续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实践优势,以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守护绿水青山,凝心聚力为“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做贡献。
作者简介
郭金龙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郭金龙律师擅长民间借贷纠纷、生态环境侵权、劳动纠纷等领域。秉承:“当以最饱满的精神,最激情的投入,最全面的准备,去追求最理想的结果”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