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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行业党委“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专题研讨会暨党史学习推进会”在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点击数:

 

    为全面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发扬红色革命精神,增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确保步调一致向前进,按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非公党工委、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党史教育学习的部署方案,6月4日,中共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在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高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协会长王永亮,市律师行业党委宣传委员、律协副会长董敏,市律师行业党委文体委员、律协副会长杨志明、市律师行业党委统战委员、律协监事会主席巴那日苏及各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高庆书记、王永亮副书记、董敏委员、杨志明委员、巴那日苏委员分别作了关于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交流研讨。通过学习研讨,大家充分认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历尽千辛万苦战胜艰难险阻,走过28年的伟大历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在极其艰苦的历史条件下,克服困难、勇于斗争、追求真理。大家深刻认识到,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

 

 

    会上,高庆书记作了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党史教育讲座。高庆书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了阐释,他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要认真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会上,市直所各支部书记作了党史学习进度汇报,对党史学习作了述职报告。各支部书记表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作为党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党员律师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积极投身党的事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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