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背景
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坚决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硬仗。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三、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涉及刑事案件地区分布情况
根据案件数量统计,“呼包鄂”地区涉及煤炭资源领域的刑事案件占自治区各盟市的55.24%。其中,鄂尔多斯市占36.67%。
四、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及刑事案件检索分析报告
根据裁判文书网站所公布的数据,检索出裁判文书322份,煤炭资源领域直接相关案例为155个,直接相关的罪名为25个。
五、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刑案件地区分布
如图所示,准格尔旗涉刑案件数量占比为34%,伊金霍洛旗占比25%,鄂尔多斯市中院占比13%,达拉特旗占比12%,东胜区占比11%,鄂托克前旗占比4%,乌审旗占比2%,杭锦旗占比1%。
六、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刑案件案由分析
从案由分析情况可以看到,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及刑事案由分布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占比超过50%以上,其次是侵犯财产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七、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刑案件类型
从下图可知,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及刑事案件数量较多的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八、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刑案件具体罪名分析
第一类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共63个案例)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例数:34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涉刑原因:煤炭公司、企业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 寻衅滋事罪(案例数:13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涉刑原因:村民以煤矿污染环境、征迁补偿不满,强行索要财物或者设置路障、拦堵煤矿装煤装载机等方式堵挡煤矿,造成煤矿在堵挡期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
- 非法采矿罪(案例数:1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涉刑原因:煤炭公司、企业或者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越界开采或者明知采矿许可证过期情况下实施非法采矿的行为。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涉刑原因:煤矿征地的征地补偿问题,占地村民拦阻施工或者煤矿生产。
- 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为了能顺利通过煤管站,伪造煤炭经销管理站印章;为了应对煤矿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伪造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印章。
第二类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共29个案例)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数:15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涉刑原因:煤炭公司、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购进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也包括在没有真实煤炭买卖交易的情况下采用虚假走账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介绍他人虚开的情况。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例数:8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以投资煤炭生意为由,对外吸收公众存款。
- 合同诈骗罪(案例数:4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涉刑原因: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煤炭购销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虚构已经取得土石方剥离工程对外进行发包,骗取他人财物;伪造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向对方销售煤炭,收取全部或部分煤炭,骗取他人财物。
- 骗取贷款罪(案例数:1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涉刑原因:行为人隐瞒贷款真实用途,虚构煤炭交易,骗取银行贷款。
- 集资诈骗罪(案例数:1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以经营煤炭生意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骗取集资款。
第三类 侵犯财产罪(共28个案例)
- 职务侵占罪 (案例数:10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煤炭、设备等非法占有,从中谋取利益等。
- 盗窃罪 (案例数:7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盗窃煤矿煤炭、设备、材料等,或者在运输过程中盗窃煤炭私自出售等。
- 挪用资金罪 (案例数:4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等。
- 诈骗罪 (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在运输煤炭时通过以次煤换精煤、超吨运输、过磅刷空卡等方式从中赚取差价,以经营煤炭生意为由实施诈骗等。
- 敲诈勒索罪 (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以带动村民闹事、向环保部门举报等方式实行威胁向煤炭公司、企业索取财物等。
- 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破坏煤矿财物、影响生产经营,或者煤炭公司、企业对他人的财务进行破坏等。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案例数:1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涉刑原因:行为人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四类 危害公共安全罪(共15个案例)
- 重大责任事故罪 (案例数:1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涉刑原因:煤炭公司、企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规违章操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案例数:3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涉刑原因:为了非法采煤而非法买卖、运输、存储爆炸物。
第五类 贪污贿赂罪(共9个案例)
- 贪污罪(案例数:5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通过虚报补贴对象等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补贴款;企业、煤炭公司的员工合伙窃取煤矿煤炭。
- 受贿罪(案例数:2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予安排煤炭资源竞争优势、帮助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等各类方式提供便利与帮助,索取他人财物。
- 挪用公款罪(案例数:1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
- 单位行贿罪(案例数:1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涉刑原因:单位为谋取不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第六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共7个案例)
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数:7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在驾驶装载机、大车等车辆时,由于疏忽大意撞到他人导致死亡。
第七类 渎职罪(共4个案例)
玩忽职守罪(案例数:4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涉刑原因:行为人未按规定履行职务,履行职务时严重不负责、不认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五)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及刑事案件裁判结果
按上述数据统计,在鄂尔多斯煤炭资源领域涉及的刑事案件中, 56.12%的案件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占比19.05%。
九、结语
煤炭资源是我国的战略资源,对煤炭资源领域整治是加快煤炭行业整治重组,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除煤炭领域腐败,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对该领域已有涉案情况进行了解与掌握,为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