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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法治守护者
 
作者:张春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点击数:

 

张春苗,内蒙古鄂尔多斯(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中共党员,2012年注册执业,专业从事刑辩工作。执业以来先后荣获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法治的力量--好律师讲好故事大赛三等奖、鄂尔多斯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优秀辩手”、自治区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优秀辩手”以及团体二等奖等多项荣誉。撰写的《证据的意义—浅谈司法实践中证据的重要性及证据的意识的增强》荣获第七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优秀论文奖”。

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实践,在刑事辩护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法治守护者 

  

    曾经有很多朋友问我这样一个问题,那些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制毒贩毒危害社会的毒枭,你们律师为什么要替这些死囚犯辩护呢?他们表示很不理解。

    细细想想,我为什么要为这些人人所痛恨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呢?相对标的上百万、上千万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刑事辩护我能收取的律师费少得可怜,我还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种种防不胜防的风险,许多原本优秀的刑辩律师逐渐选择离开了刑事辩护,而我为什么还要坚持呢?

    当无助的当事人向你求救的时候,当巨大的疑点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当你意识到以自身的专业能力还可以为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做出一些贡献的时候,我们会选择承担社会赋予这份职业的责任与使命。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也是命,错判,还有机会赔偿,错杀呢,人死可是不能复生啊!

    2014年春,李瑞(化名)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李瑞的妻子委托我作为李瑞侦查阶段辩护人。初步了解,李瑞涉嫌贩卖海洛因三千多克。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五十克以上即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贩卖海洛因三千多克加之李瑞又是累犯(因盗窃罪出狱一年),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李瑞无疑是死刑。似乎李瑞的妻子早已知道李瑞将要面临的刑罚,在案子进入审判程序后,就没有为李瑞继续委托辩护律师。

    秋后的一天,李瑞的父母带着李瑞三岁的女儿来到律所,我才知李瑞一审已判决死刑,而李瑞的妻子借着给李瑞请律师的名义骗了公婆二十多万律师费后杳无音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李瑞妻子身上表现的真是淋漓尽致。饱经沧桑的二老在家苦苦等待,等到的却是儿子死刑的判决。李瑞的父母得知儿媳丧尽天良的做法时,第一时间赶到律所,他们要为自己的儿子上诉。    

    接受委托后,我的目的很明确,尽最大努力为李瑞保命。纵观整个案卷,证据看起来天衣无缝、完整无缺。但是李瑞供述其是六次贩卖了十块海洛因,共计三千多克。我认为每一次贩卖都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方可累加计算贩毒总数量。不能因一次贩卖事实证据充分就推定其他次贩卖事实均与李瑞有关。人民法院必须按次按块论证,每一块海洛因的贩卖行为达到证据充分,得到结论唯一方可定罪处罚。而本案每次贩卖海洛因的行为明显不能形成完整的、有效的、闭合的证据链。因此在二审庭审中,我重点从每块贩卖证据不足角度去突破公诉人的证据堡垒,整个庭审效果非常的完美。

    二审判决出来,李瑞由死刑改判为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判决结果没有辜负自己的沥沥心血,没有让白发人送黑发人。感动、感慨之余,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又再一次涌上心头,这就是时代赋予律师的使命,死刑辩护任重而道远。

    律师既要有不畏权势的铮铮铁骨,又要有满腔的芸芸爱心,既要成为依法治国大厦的基石,又要成为法治天下的拓荒耕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律师更要恪守岗位,尽职尽责为法治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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