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志凯是一名越南难民,他在墨尔本生活了11年,一直以来,他都以做一些简单的电工来维持生计,微薄的收入使得阮志凯的生活过得相当拮据,可他却极有兴致的养了一只宠物与他相依为命。也许,你们谁也想不到,这只被阮志凯亲切地称作“阿巴”的宠物居然是一只绵羊,而阮志凯整整养了它11年,并视它为“好朋友”和亲密无间的“伙伴”。
而前不久,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阮志凯的宠物绵羊给他惹来了麻烦。原来,阮志凯因为在不足半公顷的土地上饲养牲畜,违背了澳大利亚对动物养殖的相关法律,被澳洲政府要求罚款220澳币,并且勒令他交出饲养了11年的宠物绵羊。
这对阮志凯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几天之后,他去银行借了一些钱,找到墨尔本著名的律师辛普森,一纸诉讼,把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政府取消交出阿巴的决定。
为一只绵羊状告政府,并要求更改法律,事情在澳大利亚引起巨大的争议,支持者认为阿巴虽然是绵羊,但于阮志凯是一只宠物,不应该用牲畜养殖法则来管束,反对者则认为绵羊就是绵羊,不能因为人的情感而影响动物的福利。一时之间沸沸扬扬,各种媒体也组织辩论,是非难定。
律师辛普森在维州高等法院上称,政府的动物法表述不明晰、互相矛盾而且与当局的规划方案不一致。虽然市议会称其法律将绵羊归类为牲畜,但是按照规划方案却可以被划分为宠物。而本案件中,阮志凯虽然没有给予绵羊应有的住宅福利,却把阿巴当成了朋友和家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绵羊快乐,辛普森在法庭上慷慨陈辞,不能剥夺穷人饲养宠物的权利。
经过几次申诉,高等法院最终判决,政府不能带走绵羊,阿巴依然可以继续和阮志凯生活在一起。一个月后,议会修改了动物养殖法案中的一个细节,当人们把一种普通牲畜当作宠物养殖的时候,不再适用于牲畜养殖的相关规定。
为一只绵羊,不惜举债打一场官司,因为阮志凯心底对阿巴的热爱。而政府为一只绵羊大费周章修改法律,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在人们的心目中,双方的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胜利。(节选自《青年博览》,文/罗强,内容真实性未经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