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梅律师,内蒙古大学法律本科,BBS国际商务管理硕士。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鄂尔多斯市律协副会长、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2012-2016年度自治区优秀律师,2024年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党代表。
专业领域:擅长公司股权、矿业能源、企业投融资、税务合规等法律事务。
社会兼任及顾问: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婚姻家庭类)成员、第十届自治区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组专家。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8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市委组织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康巴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并担任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所获荣誉:201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自治区优秀律师”;2021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1年度律师管理先进工作者”;2024年被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撰写的《试论兼顾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意义》《也谈律师遗嘱见证问题》《中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实施研究》等几十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并被评为优秀论文。
联系方式:13310304200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通大厦A座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