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作者简介
满都日娃律师,蒙古族,中共党员,四级律师,现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安其日青少年服务工作室副部长。
满都日娃律师具备财政学、会计学、法学等多重专业知识,精通蒙汉双语,擅长于公司、企事业单位税法咨询、涉税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与税务合规。代理多起涉及煤炭贸易、石油石化等领域虚开、逃税刑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