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举办“承先辈之精神,创吾辈之未来”——纪念刘程翔主任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事务所全体人员参加本次座谈会,本次座谈会还特别邀请刘程翔主任生前好友高迎考先生出席。
座谈会伊始,事务所主任郝贵梅作开场致辞,并介绍了刘程翔主任的生平事迹,随后宣布座谈会正式开始,与会代表依次进行了发言。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刘程翔律师个人简历
刘程翔,男,汉族,中共党员,1952年11月出生,于2014年5月不幸病逝。原籍陕西神木,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律师,原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曾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委员,自治区高级律师职称评委会委员,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会长,伊盟政协第九届、第十届、鄂尔多斯市第一届政协委员,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洁奉公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84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同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担任鄂前旗律师事务所主任;1987年率领鄂前旗全体律师主动与旗财政脱钩,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旗(县)第一家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1992年11月,刘程翔带领其他两名律师创办了全盟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在近30年的执业生涯中,他以热爱和热血谱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律师事业的挚爱、对公理和良心的负责,体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推崇法律的敬业精神。
高迎考先生
座谈会上,高迎考先生作为刘程翔主任的莫逆之交,表达了自己对刘程翔主任的怀念,分享了刘程翔主任曾办过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感慨在这起案件里,刘程翔主任挽救了一条人命。他表示,看到现在事务所已经成为鄂尔多斯市唯一一家全国“双优”律师事务所,他感到非常欣慰和高兴。
首席合伙人刘飞辰律师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飞辰律师谈到,刘程翔主任有很多闪光点需要传承,其中有三点最为重要:首先,是匡扶正义,不畏强权的精神;其次是敬畏法律,对案件敬心敬业,坚定凡事都要讲原则的精神;最后,是识长远、顾大局,舍小我、顾大我的无私奉献精神。
常务副主任何丽萍
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何丽萍谈到,与刘程翔主任相处的十四年间,是刘主任严谨细致、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才使得自己在岗位上坚守至今,并有了今天的成就。回忆起和刘程翔主任相处的点点滴滴,何副主任几度哽咽,两人之间亦师亦父的情感令人动容不已。
合伙人王万武律师
合伙人王万武律师提到,在他还是一个职场小白的时候,受到了包括刘程翔主任在内的很多事务所前辈的帮助,是事务所“传帮带”制度的受益者。他说,正是刘程翔主任的高瞻远瞩和事务所一代又一代律师的努力,才使事务所变得越来越强大。
合伙人穆卫军律师
合伙人穆卫军律师回忆了自己对刘程翔主任的初印象:个子很高,很严肃,颇有不怒自威的感觉。和刘程翔主任共事4年,他深深地感受到了刘程翔主任对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他说,作为事务所的一份子,要像刘程翔主任一样,把自己的脊梁挺起来,把自己的腰杆立起来,为事务所美好的未来共同奋斗。
合伙人王凯宁律师
合伙人王凯宁律师说,和刘程翔主任交集较少,但经常能听到事务所前辈对刘程翔主任的怀念。她认为,刘程翔主任的精神品质,以及对律师工作的责任担当值得事务所每一位律师学习。
合伙人周小玲律师
合伙人周小玲律师对于没能和刘程翔主任共事十分遗憾,但她表示,从事务所前辈的言传身教中,感受到了刘程翔主任的精神品质。同时,周小玲律师根据前面几位主任和合伙人的分享总结了六点刘程翔主任的优秀品质:1.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2.战略眼光,持续引领;3.一身肝胆,正义凛然;4.勇于担当,甘于奉献;5.传帮带精神;6.严管厚爱。
中青年律师代表王二丽律师
中青年律师代表王二丽律师说,进入事务所以来,她感受到了很多温暖,各位前辈的悉心教导,毫无保留地将知识传授给她,让她逐渐成长为一名可以独当一面的律师。她表示,自己也会将事务所前辈带给她的温暖和爱继续传达下去,践行刘程翔主任倡导的“传帮带”精神,帮助年轻律师更好地成长。
青年律师代表王二丽律师
青年律师代表杨可如律师说,自己最开始进入律所时就听闻刘程翔主任的大名,但并不了解这位事务所的缔造者,但随着加入律所的时间越来越久,从事务所前辈嘴里越来越多地了解到刘程翔主任的优秀品质,让她感受到了奉献精神的伟大。她表示,作为“传帮带”精神的受益者,她也会把这份精神传承下去,不断带动、引导年轻律师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让每一位事务所律师都积极向上,不断向前。
首席合伙人王晓莺律师
首席合伙人王晓莺律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作为刘程翔主任的徒弟,她给刘程翔主任写了一封包含心意的信:
又到一年花开时,回首十年别离情。一转眼,您已经走了十年了。忘不了十年前追悼会泪落满襟,忘不了临终病床前依依惜别,忘不了机场迎接手术成功返回时的欣喜,忘不了探望时协和医院楼道里那个蹒跚却依然高大的背影,忘不了生病后一字一句的牵挂和叮嘱,甚至,在病房里给您熬粥时聊天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二十四年前,我走进律所,作为您的关门弟子,所有对行业的认知以及职业成长的基础都受您所教。本以为的师徒教导应当是手把手的指点,是逐字逐句修改,是一事一案的点拨,可实际上,作为师傅的您,对于交办的事情只问结果不管过程,面对很多的询问,您说得最多的话是:这么个事情也做不了?再问得多了,保不准就会来一句“我死了你们都不活了?”。师傅,当年对您的埋怨和不满,化作了我不竭的动力,以实际行动回复您“刘主任,您死了我们也得活!”。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也是一句真心话。说它是玩笑,是因为您是个开朗的人,我与您是师徒,也似父女,更似朋友,我们有工作时的严谨,也有日常交往时的轻松,经常会像女儿一样冒犯您,您也从不取心。而我也懂得,您的放手造就了我最好的成长。说它是真心话,是因为在您离开之后,我们仍然好好活了下来,真的是好好活着。但这些好,因为没有您的看见,而少了指责,少了批评,少了鼓励……好几次我都在想,刘主任,我真的很努力,多希望您能表扬表扬我!
回首十四年我们一起的工作历程,最为打动和影响我的是您的坚韧。一卷行李从前旗来到陌生的东胜创业,事务所从一间破房子起步,经历了若干次的分崩离合,甚至是众叛亲离,是您坚韧的性格忍受了无数指责,才在一次次风雨飘摇中站住脚。是不屑眼前重大利益,要争取就到司法部说理的坚韧气节,才有了全国唯一一个用地名命名的“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这个响当当的招牌。别人看来打不赢、办不了的案子,是不收一分钱也要讨回公道的坚韧品质,才有行政诉讼案件十年七审的传奇经历。是不畏强权,在法庭上敢与法官针锋相对,说出“就是今天判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把话说完”的坚韧态度,才有了“官如草木吾如土,舌有风雷笔有神”的赞誉。这些无不在影响着我,影响着我们,影响着事务所。如果现在给咱们事务所画像,第一个关键词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坚韧”,坚韧这个词在您走后,就是事务所的性格,就是事务所的气节,就是事务所的品质,就是事务所的态度。
刘主任,您走的五月正值春意盎然,然而对事务所来讲恰似三九隆冬,有近一半的人离开,队伍涣散人心不稳,处境不是发展艰难,而是生死攸关。当时对于我,对于我们来讲,仅有就是一个念头,不能让您失望,不能让外人看笑话。冥冥之中,应该还有您坚韧精神的影响。此后,我们励精图治,我们守正创新,我们大胆开拓,我们记着您“让事务所成为全国优秀”的遗憾和嘱托,在您走后第五年事务所获评“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第七年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我们没让您失望,我们实现了您的遗愿和期待,我们成为了全国优秀!您走后,我们的荣誉纷至沓来,我们的业绩突飞猛进,我们的口碑蒸蒸日上,我们做到了您在的时候希望的和想实现的一切。
这几年我们实现了管理模式的转变,进行了管理团队的交接,新的管理者依然很努力,依然干劲十足,依然在引领着事务所不断向更高的台阶迈进。这几年有很多律师加入事务所,他们都很优秀,都很敬业,最重要的是,他们都很认同事务所的价值观,大家都是怀揣着一颗共同做事、共同干事业的心走在一起。还有,我们大家都很团结,我们很积极向上,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我们共同托举着事务所前行,我们在事务所发展的过程中也都在成长,也都在收获。很多同事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们还会在一起共同奋斗下一个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刘主任,十年,我没有忘记您,下一个十年,我依然会缅怀。不仅是因为我谨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做人道理,还因为,我时时能看到,我们的事务所,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坚韧精神。垂柳芳草自年年,为霞尚满天。事业前行的路上,您将一直是我们的引领者,您的精神将一直都在。
主任郝贵梅
最后,郝贵梅主任对本次座谈会作了总结性发言,她说,刘程翔主任为鄂尔多斯律师行业乃至中国律师事业创新与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卓越的贡献,更重要的是他高风亮节,锐意创新和无私奉献的品德让事务所每一位律师都受益匪浅。她表示,我们要将刘程翔主任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他为榜样,坚持“以德为渊,以法为业,以信为本”的理念,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承先辈之精神,创吾辈之未来,持续向上向善,将事务所打造为一家又红又专又温暖的事务所,为建设一个更加法治、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社会而不懈奋斗。
座谈会的最后,全体参会人员通过视频,了解了事务所创始人刘程翔主任是如何带领事务所一步一步发展壮大,同时回顾了过去十年事务所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次座谈会的圆满举行,使事务所全体人员对创始人刘程翔主任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事务所文化有了更深的认识,刘程翔主任的精神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律师,指引年轻一代律师在职业道路上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了事务所更加强盛的未来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