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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所荣誉 | 主任郝贵梅撰写的论文在京蒙苏豫涉外法律服务研讨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点击数:

 

10月31日,由北京市司法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及四省区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承办的京蒙苏豫涉外法律服务研讨会暨专题培训班在满洲里市召开。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郝贵梅受邀参会。

 

 

本次研讨会共征集论文200余篇,经论文评委会评审,共对44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其中,郝贵梅主任撰写的《中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实施研究》荣获京蒙苏豫涉外法律服务研讨会优秀奖。

 

 

今后,事务所将号召全体律师以获奖律师为榜样,积极响应和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五点希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涉外业务能力,激发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活力,共同书写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彩答卷!

 

简介

 

 

郝贵梅律师,汉族,毕业于内蒙古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合伙人。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内蒙古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婚姻家庭类)成员、二级律师。

 

郝贵梅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4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担任东胜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担任八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执业以来,以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精湛的诉讼技能赢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业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事等案件,熟悉并精通企业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业务。

 

郝贵梅律师2012年被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在全市律师演讲大赛中荣获三等奖,201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撰写的论文《婚姻关系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解析》《浅析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中存在的问题》等数十篇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并被评为优秀论文。2017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自治区优秀律师”;2021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2年,被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1年度律师管理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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