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被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诚信示范企业”。
诚信典型 诚信典型是指综合信用优良或者有突出诚信事迹,对提升社会诚信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此项殊荣,标志着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信誉程度实现了新的突破。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成立至今,作为鄂尔多斯地区唯一一家兼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的“全国双优所”,始终把“以德为渊,以法为业,以信为本”作为事务所的价值准则和文化基因,坚持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全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进取精神,竭尽全力服务每一位客户,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获得的荣誉为契机,继续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事务所的信誉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