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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堂 | 苏雨律师应邀赴市农牧局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讲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点击数:

    2020年5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2021年3月24日,应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邀请,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苏雨律师作了《民法典》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讲,农牧局领导及部分女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宣讲活动。

 

 

    苏雨律师以《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题,通过民法典对女性一生的呵护为主线,从胎儿到未成年人再到初入职场及步入婚姻和晚年时间民法典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并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并用理论联系实际以及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讲述了“总则编”中胎儿权利保护与未成人遭受性侵的诉讼时效、“物权编”中居住权、“人格权编”中反对性骚扰与守护个人隐私、“婚姻家庭编”中婚姻保护、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与诉讼离婚等内容。

 

    法律是时代的缩影,民法典的出台相信将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产生深远的影响。新修订的《民法典》突出彰显了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怀与保护,通过本次宣讲,希望能有效提升妇女同志的学法热情,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并增强广大妇女同志的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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