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张春苗律师应邀赴鄂尔多斯市接待办作《民法典》宣讲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10月22日上午,应鄂尔多斯市接待办邀请,内蒙古鄂尔多斯(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春苗主任应邀前往鄂尔多斯市接待办作《民法典》宣讲,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谢东平、副主任敖特更格日勒、二级调研员马永忠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张春苗主任从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为什么重要、民法典有什么内容三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讲解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例如见义勇为免责、禁止放高利贷、离婚冷静期、新增遗嘱形式等。张律师通过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剖析讲解,让《民法典》实实在在走到干部职工心里。

 

上一篇:郎晓峰律师受邀进行“公司法”专题讲座 下一篇: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市律师辩…
 
版权所有: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蒙ICP备13000769 邮编:017000 电话:0477-8166677
地址:东胜区天骄路鑫通大厦A座11层
传真:0477-8166677 邮箱:erdos_lawfirm@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