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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人工智能时代,如何兼顾法治的技术理性与人文情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点击数:

   集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的时代

    17日,在现行司法考试制度下举行了最后一场大测验。从此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将淡出人们的视野,进入历史。明年,也就是2018年开始施行的新政,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根据这项顶层设计的思路,考生的行业和专业涵盖面将会变得更宽广,考题将更加重视案例分析,以便通过解决具体问题的不同方案来鉴别考生的判断力、推理技巧以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思维方式。或许基于末班车心态,或许因为依依不舍的惜别情绪,刚结束的这次司法考试报名人数达到近65万的空前规模。其中上海考区的报名人数比去年增加13.5%,为了确保考务安全,甚至还采取了人像识别技术。几乎同时,苹果公司为了纪念iphone问世十周年,发布了新的智能手机型号,特征是采取了全面屏和人脸识别解锁技术,引起网上一片吐槽。很多人半正经、半开玩笑地担心,说隐私权的保障从此可能将以男生不敢睡觉、女生不敢卸妆为代价。

    这样两个具有时代象征意义的消息同时传来,互相碰撞,在舆论界激起了不断扩散、渐次放大的涟漪。对于在座各位而言,司法考试的人像识别技术和智能手机的人脸识别解锁技术,标志着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研究都正在突飞猛进到一个全新的时代,即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的时代。今年6月初,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十几个专家学者到上海、南京以及贵阳考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成果,各地、各机关介绍经验的重点其实已经从司法体制革新悄然转向司法技术革新。智慧法院、诉讼服务综合信息系统、电子质证、案件卷宗流转的云柜互联、智能语音庭审流程、裁量权的数据铁笼、机器人律师,诸如此类的新概念、新现象层出不穷、千姿百态、铿锵作响,既让人感到振奋,也让人顾虑相关的风险和隐患。无论如何,法院都似乎变得越来越像一座座判决工场、法官似乎都变得越来越像在流水作业线上机械作业的一个个办案技工。实际上,在很多地方,审判俨然已经成为法官与电脑工程师共同决定的结果,判决自动生成机制也很容易导致数据算法支配个案司法的事态。总之,审判空间正在发生非常激进的改革,雷厉风行、天翻地覆,并且势必影响今后各种法律机制设计以及法学教育的场域。

    这就是你们在走进大学、走进研究生院时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大变局。无论你持什么立场或态度,都在身不由己地卷入或者滑进法律的人工智能时代,不得不关注新型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对人与人的沟通过程以及法律秩序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大约两年前凯原法学院成立了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从新学年起还将开设法律与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方面的选修课程。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强调我们不能不从正反两个方面来仔细观察、深入分析、全面评估“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各种波及效应,在制度和思想上采取未雨绸缪的应对举措。这种技术大变局与五百年一遇的体制大变局相重叠,似乎酝酿着世界结构的大转型。中国有句流传久远的格言:“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就是万物流转新时代对你们提出的特殊高要求。这也意味着时势造英雄,在你们这一代人当中很有可能产生出伟大的法学家,引领中国社会开创新纪元、推动全球治理确立新轴心。

    法学教育应重视人文精神的陶冶

    一般而言,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形成秩序、解决纠纷、提供明确的预期以及价值正当性根据。所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树立法治理念,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培养政府与全体人民共同遵守法律规则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为此,法律体系,特别是审判制度不得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中立性,以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公平。执法者和司法者始终面对的是各种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法律推理和法律议论必须摒弃唯我独尊的态度,必须善于倾听不同的主张和论证,必须使决定具有普遍说服力,让对立双方都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学研究的立场和法学教育的宗旨。对于法律的决定过程而言,无论哪一种观点都可以在平等而公开的程序竞技场提出来,都需要经历说服力比赛的洗礼。换言之,法治的本质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压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司法权的中立性注定了对不同利益诉求和价值判断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司法权的终局性注定了要通过辩论的优胜劣汰机制选择出一个正确的最终解决方案,这个方案至少要满足两个要件:第一、在逻辑上完全自洽,决不能出尔反尔、自相矛盾;第二、在价值判断上反映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具有最大限度的普遍说服力。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断定,法学教育不能仅仅关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训,更不能沉湎于对科学技术的信赖和迷思,而应该重视人文精神的陶冶,特别是要致力于形成兼容并蓄、思想自由的话语空间和学术氛围。这正是南洋公学特班主任教授、国立交通大学老校长蔡元培先生的教育理念。到2018年1月,我们将迎来蔡先生诞辰一百五十周年。弘扬“兼容并蓄”的办学原则、坚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人文情怀,就是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最好纪念。环视当下,在人工智能全面渗透到执法和司法过程的初期阶段,为了及时预防和克服法律机关的物象化和异化偏颇,尤其应该进一步加强正义理论、哲学、历史、艺术等教养通识课程,鼓励学生研读经典、弘扬公共善的理念,保持和增强洞察力、判断力、公正感、平衡感,鼓励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一直非常重视跨学科研究和学习,支持源社等各种读书小组的活动,并准备进一步改善人文社会科学的选修课程的设置。除此之外,我们近八年来也推动了全方位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国际化。

    “高起点、国际化、厚基础、重实践”

    从2009年开始本院积极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秉持“高起点、国际化、厚基础、重实践”的标准,现已形成培养学术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型高端法律职业人才以及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三足鼎立的教育格局。我们首创的“三三制法科特班”,使法律硕士教育的定位和内容构成发生革命性变化,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2016年法科特班生司法考试通过率高达94%,在全国名列前茅。根据2009年公布的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本院并列全国第十,开始迈向法学院校第一方阵。自2012年起,在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榜中连续六年进入世界百强。凯原法学院毕业生的质量在社会上获得了很大认可,近些年来一流律所、国际大企业法务部门主动到我院开展招聘活动的已经应接不暇,有些顶尖机构决定把我院毕业生作为聘用首选。现在,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接近100%,并且就业层次越来越高,根据上海市教委 2012 年组织的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本学科位居上海市法学专业第一。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院不仅本科生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一直居高不下,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也不断大幅度提升。例如2016年来自C9和985高校的硕士生生源比例为85.19%,博士生比例为70%。这次我们迎来的2017级新生共有269位,法学本科新生素质的全面性和优异程度更是前所未有的,很多人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还多才多艺,其中有的甚至身怀绝技。这次入学的国际学生共有53人,其中学位留学生39人,含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占总数的74%,还有14人是外国的交换交流学生。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宏伟战略的推行,今年的留学生中有不少来自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途关键国家。在这里,我谨代表凯原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对全体新生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欢迎同学们加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这个温馨的大家庭和卓越的学术共同体。从今以后,大家将在这座异光流彩的大楼里潜心治学、寻友问道,“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从今以后,大家将在这一方古树掩映的校园里探求法治中国的建设方案、切磋权力运行机制的真谛以及审判的各种技术诀窍。不久前,准确地说是今年9月12日,中国政府的代表在荷兰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这意味着管辖法院将像仲裁机构一样,可以由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自主选择决定。这也意味着法院之间、不同国家的制度之间的竞争将会有所促进。参加《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实际上就势必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当事人享有某种主权,在司法制度中嵌入为消费者(即当事人)服务的新理念,同时也有利于判决在域外的承认和执行。这是我国制度自信的一种表现,也为我们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在比较中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

   “正谊明道,尚法辅德”

    记得八年前,在2009年初秋,我作为院长第一次在新生开学典礼上致辞。为了形成凯原法学院的文化和精神传统,我提议并诠释了本院“正谊明道”的院训,试图唤起对本校创办初衷的历史回忆,试图在法律技术训练之外振作一股浩然正气,鼓舞同学们树雄心、成大器,齐心协力承担二十一世纪中国法治的使命。当时,我列举了三位杰出校友作为本院全体师生的楷模,他们是南洋特班的主任蔡元培、学生黄炎培以及曾经在我校任教的法律界第一人王宠惠,分别代表“五四运动”对赛先生、德先生以及罗先生的呼唤,代表尚未完成的国家现代化工程项目的三个基本维度,即:科学、民主以及法治。我认为,这三个代表就是在上海交通大学推行法学教育的最可贵的精神资源,也是我们学院自强之路的最佳向导。到2012年庆祝建院十周年之际,经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院训又追加了“尚法辅德”四个字。“正谊明道,尚法辅德”,这就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本院对中国推行法治路线的前景展望,希望同学们牢记在心。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在历史的大舞台上,我们既是演员,又是观众。毋庸讳言,在现实的很多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在自主地生活,而是被动生活着。面对这样的复杂情景,我们怎样才能排除各种干扰和困难,最终完成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伟工程?这是当下我们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被认为近似柏拉图“哲学王”理想,他在《沉思录》中曾经说过,“一方面能足够强健地承受,另一方面又能保持清醒的品质,正是一个拥有完善的、不可战胜的灵魂的人的标志”。其中揭示的道理,与《史记》里的说法“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还有宋代陈思肖歌咏秋菊的诗句“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都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我看来,这些格言也正是对卓越法律人的精神品格的基本要求。

    在充满矛盾、冲突以及纠结的目前中国,要真正落实建构法治秩序的方针,必须既任劳也任怨。与此同时,坚守原则、预测趋势、以柔克刚的内心定力尤其是不可或缺的。马可•奥勒留的那句精辟见解是我的座右铭之一,今天赠送给各位新生,作为法律职业生涯的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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