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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莺主任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 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点击数:

    2月28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本次表彰是全国妇联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定,受表彰单位和个人都是在全国各地、各条战线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

    王晓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作为事务所主任,王晓莺律师不仅自己投身于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事业,还倡导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在工作中以公益为主导,以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在王晓莺律师的主导之下,事务所与鄂尔多斯市妇联共同成立了鄂尔多斯市第一家专业从事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的机构“鄂尔多斯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之后又与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共同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站”。2016年,事务所又经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了“鄂尔多斯市致诚青少年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鄂尔多斯市法邦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依托上述平台,王晓莺律师带领更多的律师参与到妇女儿童法律维权的工作中来,使更多的妇女儿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得到保护。

     “对弱势群体的态度考量社会的文明程度”,王晓莺律师经常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关心弱势群体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社会强势群体的责任。在一定意义上说,关心弱势群体即是关心强者自身;帮助弱势群体就是帮助强势群体,就是帮助整个社会。王晓莺律师也将这句话落实到了实际行动中。作为一名律师,王晓莺律师会坚持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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