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开展突发事件日常演练活动
依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要求,根据《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安全工作紧急预案》所制定的内容,针对东胜地区今年雨水多的情况,2013年9月17日上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开展突发事件日常演练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针对防洪预防工作进行了演练。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安全工作紧急预案》已在2006年制定并开始实施。实施以来事务所在每年年初下达文件对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工作组成员进行更换,旨在通过更换工作组成员达到以下两个目的:第一、让全体律师时刻保持警惕的心理,防止麻痹大意,防止仅将安全工作放在嘴上,没有放在心上;第二、让全体律师都能切实学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法、组织方法、应对方法,扩大交流与合作,能够做到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应付自如。
通过这次的演练可以看出,全体律师在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都能够做到冷静应对,迅速到场,团结协作。充分体现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团结、敬业、高效、优质的优良工作作风。
-
-
{PE.Field id="downcone" fieldname="LocalServer" /}
-
-
{PE.Field id="downcone" fieldname="MirrorServer"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与兴胜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