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原律师
郝原,1985年1月22日出生,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大学期间通过:英语六级,国家计算机二级。就业以后,考取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书。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前,曾在鄂尔多斯监狱狱政科、一监区等部门工作4年,主要负责服刑人员的减刑计分考核,曾是鄂尔多斯监狱服刑人员的首席法律讲师。律师执业以来,处理各种公司法律业务、尽职调查业务、参加各种案件的法庭审理、起草并审查各类合同。其中办理的以下案件较有影响:
在鄂尔多斯区域经济出现波动,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事件集中爆发之际,在维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向房地产开发商追回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2012年10月中旬作为被告人苏叶女的辩护律师参与 9•20苏叶女集资诈骗案件的法庭审理。
执业方向:
因有刑罚执行机关工作经历,擅长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执业初期曾有机会作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业务助理,接触各种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及各类复杂案件,曾集中处理过民间借贷案件、劳资纠纷案件以及交通肇事案件。熟悉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代理过多起离婚财产分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案件。
执业理念:
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执业能力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为实现律师的社会责任每年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且每年办理一定比例的法律援助案件
联系方式:15149566585 8537136 邮箱:11381769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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